立陶宛租房法律中房主和租客的權益界限
來源:歐洲購房網作者:歐洲購房網時間:201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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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和租客可以自由地同意立陶宛的租金嗎?租房可以由業主和租客自由協商。但租賃合同的續期,租戶有權先拒絕。如果他不能同意房東的條件,他可以去法庭仲裁租金。
租戶必須在下個月的20日歷日內支付租金,除非合同中規定了其他期限。
房東不能提前一個月要求。
房東和租客在立陶宛有什么權利,特別是合同期限和搬遷?
立陶宛房東和租客法律
一年以上的租賃必須以書面形式。如果合同中沒有說明期限,合同被視為無限期。
在到期時,承租人有優先權續約一個新的期限,并且在相同的期限內,除了以前的合同超過十二個月。在這種情況下,合同延長十二個月,除非雙方同意。
房主可以在租賃合同到期前六個月內(或租賃期短于12年)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修改租賃條件,包括合同期限和租金金額。月,不遲于租賃期滿前一個月)。
立陶宛在城市的房子
如果租客不同意,他必須在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業主,否則他將被視為同意,并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有權向法院申請確定通過司法程序簽訂租賃契約。
承租人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房東書面的方式解除租約。
承租人的家庭成員享有入住的權利。
房東可能驅趕租客:
如果租戶沒有支付租金或公用事業至少三個月
如果承租人或其家屬或其他共同居民破壞或損壞住宅
如果他們創造條件使附近的人不可能過正常的生活
在這種情況下,業主不必提供替代住宅。
立陶宛法律制度的效力如何?
非租金租賃的情況
持續時間到完成服務過程 三十
試用期限 90
執法期限 三十
立法
“立陶宛民法典”第28章是主要的適用法律,以及“1993年土地租賃法”。
簡史:立陶宛業主和租客法的最近變化
1990年3月11日立陶宛國家重新建成后,房屋迅速私有化。今天,97.6%的房屋是私有制的。根據立陶宛統計局(盡管自由市場研究所的家庭研究生產數字較高),租金部門非常小 - 如果不包括居住在朋友擁有的建筑物中的8%的人口,只有3%的私人租金。
1990年以來,國家主導的建設已經崩潰,私營部門沒有得到補償。因此,新建住宅的數量從1990年的22,100人急劇下降到2001年的3,785人。相關的變化是,正在建造更多的單戶住宅。立陶宛的房屋主要提供一至兩個住房(54.3%),但立陶宛家庭確實很小,平均為2.6人。
標簽:立陶宛租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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